1、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決定了對公司投資的股東既可滿足投資者謀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擔的風險限定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增加其投資的積極性。
2.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在社會上廣泛集資,便于興辦大型企業。
3.公司實行徹底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組織結構形式使公司的資本、經營運作趨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實現投資者的目的。
5.公司形態完全脫離個人色彩,是資本的永久性聯合,股東的個人生存安危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因之,公司存續時間長穩定性高。我國《公司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边@就是說,我國《公司法》只規定了兩類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對于我國此條法律規定的理解,存有完全相左的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我國公司法不認可無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等其他的公司形態,不能創設其他公司形式。另一種觀點則認為:該條并不禁止適用除公司法之外的法律而創設其他形式的公司。
個體工商戶與公司的區別
1、從所需要的資金上來看:個體工商戶一般要租一套房子,一年要20000塊左右,進貨存貨要20000塊左右,裝修投入50000元左右,工人工資每年20000左右。這總共大約110000左右。而注冊有限公司和個體工商戶的唯一區別似乎就是你能拿出100000塊錢的存折給他看一下。
2、從稅收費用上看:個體工商戶要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有限公司要繳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上上下下沒有多少差別。
3、從信譽值上來看:買家對個體工商戶的信任遠遠不如有限公司。
4、從市場范圍上來看:個體工商戶只能在本地經營,而有限公司則可以把經營范圍伸向全國。
總之,從老板的角度上來分析,把個體公商戶的執照改成有限公司是有利無害的,新入行的朋友應該直接注冊有限公司而不要嘗試什麼個體工商戶了。